小玲在線上交友認識了老公阿明,兩人年齡相仿、興趣相投,很快地就墜入愛河。兩人交往不到一年就奉子成婚,新婚初期,兩人還是十分甜蜜。未料,孩子出生不還不到一歲,阿明受經濟不景氣的影響被公司資遺,沒有工作的阿明一蹶不振,整天懶軟在家並且沉迷於線上遊戲,既不顧小孩也不想出去找工作賺錢養家,到現在小孩已經三歲了,仍是靠小玲一個人在養家。她既要工作也要照顧小孩,屢勸阿明也未見改善,這樣疲備不堪的生活,小玲已經受夠了,她想和阿明離婚,但又擔心自己提離婚的話,是否財產就要分一半阿明?那自己和小孩的權益何在?
為此擔心不已的小玲,特地請教了律師,從中她了解了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台灣法律認為夫妻兩人在婚後努力經營生活並增加財富,這就是法律上所謂的婚後財產。但這不代表留在家裡處理家務的一方就沒有任何生產力或沒有貢獻,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本案中夫妻離婚),夫或妻現存的婚後所增加的財產(繼承或受贈與及慰撫金除外),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的債務後,如果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必須平均分配,這就是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除非向法院舉出證據證明伴侶對於剩餘財產的增加沒有貢獻,否則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都必須平均分配,這也是小玲會委託徵信社幫忙的主因。
以小玲為例,結婚快四年,小玲因省吃檢用加上她投資有道,增加了約80萬的存款,但是去年換車貸款了30萬,小玲的剩餘財產還是有50萬,宅在家裡足不出戶的阿明不但沒有賺錢,反而還向朋友借了5萬買線上遊戲儲值點數,而阿明名下唯一的財產就是從爺爺那裡繼承的一間價值500萬的公寓,沒有其他剩餘財產。兩人剩餘財產差額是50萬,依照法律規定,阿明還能向小玲請求分配剩餘財產25萬元。不滿婚後存下的錢還要分一半給對家庭沒有任何貢獻的丈夫,小玲覺得似乎有失公平性,於是決定委託權威徵信社蒐集證據。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小玲委託權威徵信社讓私家偵探對阿明進行蒐證並證明其長期沉迷線上遊戲,不務正業也不分擔家務,以向法院減輕或免除阿明的分配金額。最後在權威徵信社及有經驗的律師協助下,小玲不但免除了阿明的分配金額也順利離了婚。
此徵信社是否有政府立案呢?若一家沒有營業登記的公司,您會放心把自己交給他嗎?有合法立案執照這是初步的基本條件!
許多業者或業務會不經公司同意私自接案,這樣的案件既無保障事後可能還找不到人!所以親自到徵信公司拜訪是最好的辦法!
每間徵信社應該都要24小時營業,因為狀況隨時隨地都會發生,若沒有全天營業,要怎麼幫您掌握資訊,解決問題呢!
適時的比價是最聰明的消費者,一分錢一分貨,能做多少事就拿多少錢。若是徵信業者開高價但做到的卻不符合客戶滿意或是開低價卻後面加價誰都不開心。
徵信業務員的挑選也是重要的一環,若電話詢問無法確定是否可以託付,不如見個面聊聊觀察此人品行言行並留下名片慢慢比較,才能讓人安心。
簽訂合約時必須要有正式合約委任書且必到公司簽約,或有律師會同下簽訂合約,契約條款也必須雙方確認,蓋章也須本人簽章,對雙方才有保障。
案件開始執行後我們的專案負責人將定期給予客戶案件回報,並在有突發狀況時儘快與客戶討論執行變更方向,以及關係利弊。
在雙方確認案件內容已完成後,本公司會將完整的蒐證內容交予客戶並銷毀留底,保護客戶隱私。
蒐集完整證據並結案後我們提供律師的法律保護,我們也有自己合作的律師可提供客戶法律上的諮詢及打官司的服務。